创新组织结构开发
7月22日20103:50PMET
Linda Crompton董事会源码
以我上个博客条目社会企业主题为基础,我一直在思考正在建设中的一些新法律实体对棋盘管治和非营利板本身的影响。 其中一些或所有这些实体可能在非盈利部门引起争议,但正在提高这一点,即我们不只听非盈利公司从公司中学习什么,而正在目睹公司从非盈利公司中采纳思想以L3C为例,L3C尚未获得联邦批准,但9个州采纳,这是一个引人入胜的概念。 转回原创组建公司原理,这个低盈利有限责任组织主要面向满足社会需求或提供社会福利尚不授予慈善课税地位,估计无论如何不会产生巨额课税责任,因为它既非设计也非允许最大化盈利,但能吸引投资元并申请基础程序相关赠款和担保
B公司或Beffit公司是开机创新结构类型的另一个例子,并带入新类型董事会职责马里兰州州长Martin O'Malley上月签署这一新的法律结构成法律,要求B公司对社会产生正面影响,并“董事板考虑决策将如何影响雇员、地方司法权和环境,而不只是关注股东利益。”
此类组织创新 — — 很可能只是起始点 — — 随身带许多未决问题和尚未解答问题。 将对传统非营利组织产生什么影响?新建组织最终会增加对慈善元的“竞争 ” 吗?董事会呢?知识从何而来管理这些新混合“任务+盈利”组织目前,我们必须满足于搭建问题并等待答案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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