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的案件
企业社会责任的案件
星期一,华尔街日报由Aneel Karnani博士编辑了反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案件这表明了公司的责任是无关紧要的,因为“仅仅遵循他们所能提高利润的一切的公司最终将增加社会福利”。
一方面,我要感谢Karnani博士,因为没有什么比对这个重要主题更讨论更快乐的事情了,尤其是在《华尔街日报》等全球重要的商业出版物中。另一方面,卡纳尼博士的观点过于简单,感觉就像米尔顿·弗雷德曼·雷德克斯(Milton Freidman Redux)。我建议阅读这篇文章,还可以查看读者到目前为止发表的240多个评论中的一些评论 - 其中大多数与Karnani博士的立场相反。这是我阅读社论时想到的:
首先,我相信公司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分为三类:
1.以自己的利益行事时直接使社会受益的公司。Karnani博士提供了诸如汽车制造商之类的例子,这些示例是通过制造更高效的车辆和快餐店来获利的,从而改善了菜单,从而更有营养。对我来说,这确实是一个甜蜜的地方,在这里,业务目标和社会成果是同步的,每个人都会获胜。
2.在以自己的利益行事时损害社会的公司。这是卡拉奈(Karanai)的论点无法坚持的地方。企业的例子太多了,他们直接和间接地实际上是为了赚钱的唯一目的而产生负面的社会影响。通过自己的利益行事来使烟草公司受益于社会。这也是政府需要发挥更强大作用的领域。
3.以自己的利益行事时间接使社会受益的公司。大多数公司属于这一类别。他们的产品和服务无法解决社会问题(例如188bet上不了无家可归,环境等),但确实为人类需求(例如沟通,权力,食物等)提供了解决方案。这些公司具有社会目的,应该以适合其业务类型的方式运作的负责任和可持续性。
对于大多数公司而言,以自己的利益和对社会负责的行为并不是相互排斥的,它们已经变得协同作用。如今,在对是否对社会负责的财务计算进行财务计算方面,声誉和盈利能力的风险是不做正确的事情来推动高管中的决策。